假如我是美女作家

2004-03-16 13:29 | mary_c_z



假如我是美女作家。怎么样呢?
最近有条口头禅——我妈没杀我,我先自杀了。
用这句话来回答上面的问题,仿佛是极好的,不矫情,不扭捏,慷慨如燕市的刺客——倘若要我归顺秦始皇,我先自杀好了。
但是回过头来,细想自己这句话,却其实是既矫情又扭捏的——
倘若我是漫步巴黎的街头,仿佛玉兰油广告里一样,冒出一个英俊的法国青年,递给我一枝红玫瑰,盛赞我是美女——怎么样呢?
我妈没晕倒,我先晕倒了。
倘若New York Times畅销书榜告诉我,我的小说现在排行榜首,我已成为比Danielle Steel这位美国琼瑶更受欢迎的作家——怎么样呢?
我妈没乐坏,我先乐坏了。
那就怪了,假若我同时接到法国青年的玫瑰和New York Times的褒奖,这晕倒了,乐坏了的大好事,怎么就变成了我妈不杀我,我先自杀?
有个读者的评价很是“受用”,言“美女归美女,写作归写作,青是青,白是白”——好,好,划清界限,果然清白。但是依然不明白——这美女加上作家,怎么就变成了一枚红字,虽然昭显出风流,却也暗示了放荡,仿佛人人都骂着,又同时暗自希冀你在广场中央掀起裙子来。
遥想古代,我们仿佛并没有这样的传统——
写《团扇歌》的班婕妤,是汉宫佳丽——能与赵飞燕争宠,怎么说也得有些资本。我们记住的,是她幽怨的笔调。红笺传情的薛涛,是晚唐名妓——人能靠脸吃饭,卖笑为生,想必生得不凡。我们慨叹的,是她的遭遇。旷世才女李清照,是宋朝闺秀——既能嫁得吏部侍郎的儿子为妻子,除却门当户对,总也得清秀端正。我们吟咏的,是她的《漱玉词》。即使中国第一女状元傅善祥,太平天国的小家碧玉——能叫刀光血影里的杨秀清动了心,让洪宣娇醋海波澜——说她是恐龙一只,谁信?我们絮絮窃窃,赞着她的才情,她的痴心。
略略想近些,半殖民地半封建,改良或者革命,抗日到解放,也没有打到“美女作家”的观念上去——此中最好的明证即是林徽因。或许方才我说的“美女作家”们可以“燕瘦环肥”的发展眼光全盘否定,林徽因的秀丽,好端端地存在照片上,明眸清冽,笑容贞静,总不会这么快过时。徐志摩为她害相思病的旧帐就不用翻了,她那叫人禁不住呢喃的“人间四月天”也不必引用了。今单只说她的人——是中国第一位女性建筑学家,也是作家。若今日的“美女作家”一词并未被发明,恐怕她生时,人赞她一句“美女作家”,也不为亵渎。不过,我们只仰慕她为才女罢了。
另一个会被人一再提及的,是张爱玲。她是作家,这点无可争议,至于是不是美女,就难评说。伊人小影多是模糊,搞怪,或许可称前卫——就服饰而言,而美女之名,连胡兰成也不曾这样说她,只讲“正大仙容”,却其实是说她的脸圆似满月。在如今小脸美女当道的世界,她恐怕算不得标准美人。姑且算是一个。同样,倘若“美女作家”一词在她韶华极盛时被发明出来,大约她当得此名,也笑,也喜,也嗔,也怒,,也顾影,也自怜,但不会评价。
飘洋过海,看看洋婆子们,美丽的女作家比比皆是——
十九世纪法国文坛的璀璨明珠George Sand,美艳风骚之外,特例独行,最爱以男装出入社交沙龙——除了俘获可怜的Frederick Chopin之外,她还有无数的裙下之臣,包括Alfred de Musset。但她的作品也毫不含糊,隽永迷人的风情小说,为她在文豪辈出的大时代里,赢得了一席之地。浪漫主义的代表,女性主义的倡导及积极实践者。大胆、热辣的巴黎女郎——叫她一声美女作家,她还你一个妩媚的微笑。
自溺在River Ouse的Virginia Woolf,满眼都是惆怅。人说“清而不寒”——她偏偏属于清到极寒,秋霜凝成傲骨,由魂魄里一点点散发出来,在深深的眸子里,在纤长的手指间,在灵动的钢笔下。她是引导现代主义潮流的先锋,人们甚至认为她革新了英语本身。她还是个女权主义者——你赞她美女,赞她作家,赞她美女作家,再怎么名副其实,她恐怕也不会理会你。
与孤傲的Virginia完全不同,郝思嘉的原形Margaret Mitchell给人新鲜、倔强的印象。只看看她长眉入鬓,两靥飞霞,明眸深邃,红唇鲜艳,再看看领口一层层的蕾丝花边——这分明像是好莱坞的女明星。然她把自己过往的感情经历演绎成一部起初只有丈夫和要好的女友才能看的小说,后来轰动世界。无疑是美女,无疑是作家,无疑是美女作家。已不需要人册封了。
不可不提,外洋女作家里的丰碑人物——Jane Austin,幽雅且幽默地在一次次下午茶时间,让老处女小姐以极大的才华,击败富有绅士的傲慢与偏见。Austin本人不漂亮,从任何一张她的画像上来看,她充其量只能说是“中人之姿”。所以,她只能是“作家”了——但她又说,她愿以全部的才华,换取一丁点儿可怜的美貌——叹,若有人称她作美女作家,她不知道要开心到怎样。(这话记不太清是否当真出自她口,抑或是讹传,要不就是出自另一位不漂亮的女作家之口,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还是不错的。)
一圈兜下来,古今中外,美女作家的事实,并不代表这名词在今日的暧昧意思——原是褒义的。即使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当性爱描写在新生代中国女作家中开始露骨时,这名词也至少是中性的。
因为这性爱的描绘,本不是新生代的专利——《子夜歌》里“一夜就郎宿”,做的事,恐怕远远不止“通宵语不息”吧?此外“锦矜”、“鸯被”、“香帏”、“红窗”,哪一个字眼不带着“昨夜杯阑,洞房深处,特地快逢迎”的欢爱?
而“露骨”地描绘,也不是女作家的发明——《金瓶梅》大约总不是女人写的。
这一切,更加不是中国女作家的创举了——Marguerite Duras的《情人》,很多人耳熟能详。Arundhati Roy 的《卑微的神灵》(The God of Small Things)也许不那么著名,但却是一九九七年Booker Prize的得主——描述过海滩上的爱,女主角臀部曲线优美,可以放得住牙刷——够露骨了吧?然没有人非议,称赞是:“揭开了种族的外衣,击毁了宗教的城堡,显示了人性的真相。”
或想,也许是新生代中国女作家对性爱露骨的描述太过于烂了,整本书充斥着欢爱的场景,所以就成了用身体写作——尤其是用下半身写作的,因而纵然美,“美女作家”就成了贬义的。
这话有些道理,但也不能算全对。
HBO的热门肥皂剧Sex and the City刚刚结束了最后一季。四位在银幕上大胆谈性,大胆做爱的女演员都成了名。故事女主角Carrie Bradshaw撰写性爱专栏,专门在报纸上炒卖自己和朋友的性经历——按照今日中国流行的定义,可算不折不扣一位“美女作家”。生活中Carrie的原形,即Sex and the City的作者Candace Bushnell,系New York Observer的专栏作家,还是Vogue的写稿人。我买了她的新书Trading Up,封底上有伊人玉照一张——和电视里Carrie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金发碧眼,夸张的口红,时髦的吊带背心,前卫的手镯,风流悠闲地倚在吧台边,仿佛正要开口要一杯Cosmopolitan,或者邀请谁同她共渡迷人的夜晚。这是一个活色生香的美女作家。她活得很好,没见有人骂她。她亦不会以此为耻。
这就越想越奇怪了——怎么就是中国新生代的这些女子,封了美女作家,然后就被人窃窃的议论,或者大声的责骂?连带得,把“美女作家”的好名声都带成了坏名声,让人避之惟恐不及?
推想起来,这仿佛是从卫慧和棉棉的骂战开始的。我未曾关心过,只知道后不久,书被禁,反而引发更加疯狂的阅读卫慧,模仿卫慧——不管你承不承认——并且继续痛斥卫慧的风潮。再然后,更加露骨的木子美小姐登上花花舞台,把鲜花和臭鸡蛋都收进荷包中,扬言,要采访她,得先和她上床。
要我说,这一句该死的话,的确该骂。倘若人不自重,别人也无需尊重他/她。
但是,要骂,要丢砖头,要扔烂番茄,要砸臭鸡蛋,请冲着特定的目标,不要打击全体美丽的女性作家。毕竟,如安妮宝贝,如黑可可,如阿黛尔,如张小娴,倘若其人的作品还足以悦目,其人的容颜也值得欣赏,何必啐一口吐沫在“美女作家”身上,误伤了她们?甚至,对木子美小姐,见仁见智的,若你喜爱,不必摆出卫道士的面孔,不屑地嗤一声:“美女作家!”
我问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而美丽的女性作家们,大可不必矫情地推却这个加在自己头上殊荣——真的,美丽,才华,都是难得的财富,也真的可能经过不懈的努力——我不是说整容。是美女有错吗?是作家值得羞耻吗?犯不着弄出“玉女作家”的封号,反而有此地无银的嫌疑。
美女。
作家。
美女作家。
假如我是美女作家。怎么样呢?
我将去Fifth Avenue买一双四百美圆的鞋子,像Carrie Bradshaw一样穿越Manhattan的闹市,哪怕疾驰的公车溅了我一身的泥水,我也要向着世界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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