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直至成伤

2004-12-15 18:30 | 莫殇的幻觉

圣经〈传道书〉第二章里,传道者说:我所以憎恶生命,因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为烦恼,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也许生命就像张爱玲所说,是一袭华丽的袍,里面爬满了跳蚤。

[沼泽的电音叛途](12月10日)

他们路经这个城市,听得排练时已经让我满手潮湿的冷汗。贴在任一处都是冰凉。

那也许已经不是音乐,但同样可以抵达内心。是以一种引领同时粗暴的姿态突然抵至最深。不能睁开双眼碰触它,太过冷冽,如同寒风。

这是一处醉生梦死的场所。那些尖利的电子音效混合在灼目或幽暗的灯光里,足以致伤。这是即将冬至的时节,穿着短袖的人却是四处可见。我只觉得每个人都是醉了。连血液都是亢奋的。

我的身体因着封闭的焦灼慢慢滚烫,阖上双眼,是2046里那些迅疾驶过的列车,恍惚的霓虹。那仿乎就是另一个世界了。他们是要给世人带去希望么。我怎被渗透了最深最暗处的癫狂。是挣扎的徒劳,抑或盲目的呓语。无人怪罪的盲,在瞬间击中了我,冷到极致的声音,将内心的幻象唤醒。

在命运的路途上,睁眼的就灭亡。请让我绝望地紧拥乌托邦的幻想。Never Land。

这声音,掺杂了迷幻的低语。一如传说中的魔笛,一旦吹响就教人不得不追随。它太过残酷地穿透了我的身体。打鼓的男子羸弱苍白的手在闪电般的白光中,被割碎成无数片段,非常有力地变换无数姿态,优美而直接。这种危险美感一如被宠坏的英俊男子的一抹冷笑,你明知它有强大杀伤力,却仍然觉得它美,并因此沉沦。我爱他的双手。修长冰凉,扼住喉咙不觉得痛。你只是颤抖,并终将死于绝望的热爱。

是。这一刻我看见心里那片枯萎的罂粟死而复生,如同妖媚站起身,挥舞枝叶,遥遥摆摆地响应起来。所有声音纠结成一座庞大阴暗的森林,盘虬般的大树,繁密的枝干拒绝所有光亮,随时都有未知的危险袭击而来。它是野兽的眼,毒蛇的牙,撒旦的身,埋葬尸骨的土。它是我内心的肮脏,耳旁的哭诉,眼里的圣洁,指间的火光。它们,亦是众生的欲望,诸神的劝告,天的云雾,地的尘土。

它是我的癫狂。荒芜沙漠中铺天盖地的狂沙,迷了眼,堵了嘴,然后失落在无处追寻的沙粒之下。它的内容太过繁杂粗劣。它只是,一如内心。因此才轻而易举地抵达地下最底,阴暗最深。

它令我内心深楚,意欲沉沉睡去,以此来记得它。

[灭殁于杜松子酒](12月11日)

与一个女子开了一支杜松子酒,我抚摩它扁平的玻璃瓶身,觉得手里一片荒凉。半杯酒半杯冰,含在口里甜而涩,穿过喉咙延伸于胃时却是无比辛辣,无关像是被揉碎,尔后重新拼凑。喝着这样的酒听Radio Head,如同吹着凛冽的风,却不觉得寒冷。

酒精完满地混合于血液中,终至于孤寂。它一层层,抵达内心,无法节制。我将头抵在她肩上,突然因了她一句话号啕起来,万般委屈伤心,前所未有地彷徨无助,不罢不休。我为自己感到可耻,但清楚是感情压抑太久,终致爆发。我于是知道这健康表象除了让身边的人放下心来,于我自身并无益处。

藉着这样的醉意,我听见灵魂的声音。它像是历经重重险阻,终于如释重负。清透的,指引我们经受患难,哀而不伤。它要我以本真示人,尽管可耻。

是。那一刻我决心听了内心的指引,放任自己愚蠢的伤怀。酒精循着我的喉咙扩散,将我从里到外浸透。如此阴寒庞大的风,刮过皮肤生冷刺痛,忽忽作响。我这样热爱酒精所能给我的颠覆自己的勇气。

它不是苦艾酒,不是醉生梦死。不是。所以我只能反复洗濯直至清淡麻木,但终究不能忘。

[轻省回望](12月13日)

人的感情总是会因一些细微的事情而起伏不定。我们内心某一刻异常激盛的欲望,再用力亦无法平息。除了时间。

即使记忆。时间可以将一切一点一点洗刷。最终失去痕迹。一切都是这样,不可例外。时间与记忆背道而驰。记忆被投放到虚无之中,开始成为无始无终。

我们以为的铭刻于心,其实无法穿越时间。那只是以为,只存在于当时。而待到我们轻省回望,知道那俱成过往。为什么有的人活在当下,惦念往事,期许明天。

我只觉得自己,仿佛又循着来时的路寻找归途。抑或,我注定要为自己划一个圈,奔走前行,亦只是往往复复地行已经的路途。

带着天真跳跃的欢欣面孔生存,作息正常,拒绝咖啡,冰水,以及酒精。这样过了几个月,终于还是弃了这徒劳。清冷寡言,待在何处都要扰人兴致。可这又如何呢。我一张普通的脸在人群里随时溺毙,不得复现。而文字,它是我内心的声音。怀着真诚,而不在任何一个庞大的背景或前提下。所以自我,并不显出任何目的。只要不伤及他人利益,并无过错。

曾经试图以一个健康表象来欺人欺己,而轻省回望,仍然是那句话:旁人看来不胜颓唐,于我却是无关痛痒。我倦了笑脸相迎,俯仰往来。

[一直到厌倦](12月14日)

喜欢将一本书,一部影片,一首歌,反复阅读,观看,聆听,直到历历在目,烂熟于心。甚或一支烟。直抽至尽,再掐灭踩熄。

感情的事,亦是如此。即使参透了结局,明知它会无疾而终,明知迟早倦意终现。必须这样。这样,才不枉我们在这世间走一遭。

为了记得,要用一种缓慢专注的姿势做任何事。

我总是注意一些细微末节的东西。因为生活是由它们,点滴汇聚而成。有时用碳素铅笔在纸张上,每一线条,或阴影,细细涂抹。每一根头发。眉目五官。不放过任一处似乎不重要的事实。

以及文字。因着它们的絮叨和极简单的情节,旁人读来不胜乏味。可是于我,我是要将生活记录下来。因为我知道,无论是否有过起伏或触动,所有事情都会由于年代久远,而变做不记得。它们在记忆里慢慢模糊,被擦拭,直到最后一点痕迹,也消失不见。包括我们爱过的人。他的眉目,笑颜,终会记不清。仿佛他未曾紧拥过你,未曾与之相见。

是这样吧。我们不止为了忘记而心里俱瘁。有时也为了记得。我要将曾经带给我思考的事紧握手中,无论想起它们,我们内心欢愉或疼痛。只有这样,我才会知道自己的生,是如此盛大的真实。亦只有这样,我才能获得一种塌实的安慰。

是。必须这样。只有这样。

[十指缱绻的温暖](12月15日)

有时望眼欲穿,想知道走过身边的人群中,有没有一个可以握住我双手的人。已经不那么执意地想要得到爱。我们的感情从来不够丰美,爱过半次便有怠倦。如果你已经没有足够的爱给一个人,那么就不要期许他可以填补你内心的虚空。

可是天冷了。用左手握着右手,依然觉得寒冷。而爱过的男子给我的暖意,不能延续到这一刻。过去的事情放逐在时间里,向来就比较无力。

王菲在《催眠》里唱,想起了谁,忘记了谁,从头到尾,再数一回,有没有荒废。

有很多人,会因为寂寞在网络里自说自话。那些句子,有时由于反复而显得冗长多余。可是在人的内心听不到任何声音的一刻,它可以带来安慰。身边有的人,是因为那一刻的安慰在一起。也许一天,甚或一夜。然后各自消逝在记忆中,再也想不起彼此的面目及抚摸。

这样的句子,有时候伤人三分,但不必记得。因为给你带来过安慰,就已经获得其本身的价值。一如某一天,我们暧昧的十指缱绻,它只是彼此间善意的对待,从不逾越。因为心里有清晰分明的界限,便不会成为彼此的负担。过了这一秒,我们亦不会有贪婪索取的欲望。我们可以在下一个需要温暖的时刻,沉默对峙,同时互知心事。我可以不必刻意记得,但某一天会想其他给我的暖意。

也许这样的关系略有暧昧。但我信任这些长久留在身边的男子,因着彼此的理解而有包容及恩慈。亦抵得住时间和距离的考验。有各自的生活和营役,但兜转了一圈历经失望以后,我们依然可以找到彼此,纯粹一如最初。他们清冷内敛的面容,不像那些信誓旦旦的人那样可疑。

我开始不喜欢话多的人。他们的语言总有过盛的自信,似乎标榜。而真正心有善意的人,他的眼神和所为就能让你分辨真相。因为对彼此没有需索和要求,所以获得淡定,从容,并且持久的力量。

天冷的时候,我需要的并不是激荡而盛烈的爱情和一个废话过多的男人。我只想有一个可以沉默对峙的人,给我一点没有后话的,十指缱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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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蒙上眼睛就此盲掉。
我们将被色彩遗忘。
走进一副狭窄曲折的黑白画卷里。
在命运的路上,睁眼的就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