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的《兰花小馆12点见》。

2005-09-14 05:25 | 初九


《兰花小馆12点见》。这首歌写的是两个人相约喝一杯,不要问彼此的姓名,不要关心彼此的年龄,不要说开始也不要说再见,“有时候吃一餐美食比谈一场恋爱更专注”。

这首关于“相约喝一杯”的歌,在今天凌晨,和同事喝完酒回家的路上,被车里的电台播出来,飘荡在湿露露的空气中。

是啊,我到底想和谁喝一杯?

我喝酒还未醉过,不是因为酒量,是没遇到一个醉了以后希望在场的人。

像一场谋划已久的谋杀,希望有一个心仪的目击证人,这个故事才会发展得跌宕起伏。往庸俗的方向说,就是知音。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算是“会”喝酒的人。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爷爷就用筷子蘸一点酒往我嘴里抹,一面说:“来,尝一点”。据奶奶回忆,我在小椅子里面高兴得摇来摇去。


今天公司同事第一次聚会,一直喝到凌晨4点,以前从来不喝的人都被迫喝了。最后,能喝的人喝高了,不能喝的人在群情激动和花样百出的劝诱之下闭着眼睛也仰头灌了……

我肯定也喝了,多少记不得,但清楚地记得大家AA的钱都在我口袋里,买单的时候要讨价还价。


从酒吧走出来发现天已经亮了。大家肯定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也低估了酒的后劲,有几个同事立刻就睡在了路上,一些人吐了,其它的人都赖在树下不肯走了。我一个人走了一会儿,还是叫了一辆车躺在了后坐里。


就在这时电台播出了那首《兰花小馆12点见》。

其实我不是能喝,我只是能说,一般人劝不进去,临了,反而那个来劝酒的人把酒喝了。聚会的时候一些女同事知道我还没有女朋友,便问,是不是眼光太高了?我笑着不答。

我后来想,是啊,也许在爱情的江湖上,有的人是“拔剑四顾心茫然”,我是“举杯四顾心茫然”啊。


天啊,为什么就不会醉呢?

其实,夜够凉,风够柔,月够明……笑容正好,酒也够醇……可偏偏就在我举杯的时候,发现,对面的那些人,根本就不值得去醉。


我一饮而尽。
感觉,饮的不过是,一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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